小微企業免稅政策再調整 免稅額為3萬
發布日期:2015-04-27 00:00:00 閱讀次數:0
10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經濟下行壓力之下,作為中國經濟最活躍細胞的小微企業再獲免稅新政。
10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去年8月1日,國家對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月銷售額度是2萬元,此次新政將這一額度提高至3萬元。
財政部此前表示,免稅額度為2萬元時,每年預計為小微企業減稅300億元。此次免稅額提高至3萬元后,減稅規模將超30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國家年內第二次出臺對小微企業減稅政策,實屬罕見。
今年4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此次新政則在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免稅力度上加碼。
年內兩次出臺小微企業減稅政策,是迫于經濟放緩的壓力下的穩增長措施。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9月底召開的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表示,從財政政策來看,中國政府在促進經濟增長的財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進一步給小微企業減輕稅負。
此次新政有效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這或意味著,若新政不再延期,2016年小微企業月銷售免稅額將重回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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