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明確自主創新個人所得稅新政征管問題
發布日期:2015-11-29 00:00:00 閱讀次數:0
國務院第109次常務會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點的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等幾項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實施,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有效緩解納稅人缺乏足夠資金納稅的困難,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為保障分期繳稅政策的貫徹落實,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進一步明確了股權獎勵計稅價格和應納稅款的計算、轉增股本政策適用范圍、備案手續辦理和代扣代繳等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
公告的發布,增強了政策執行的確定性和規范性,使分期繳稅政策更便于基層稅務機關及納稅人掌握和操作,進一步降低了納稅人的納稅風險和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同時,公告對納稅人分期繳稅實行事后備案管理,簡化了涉稅事項辦理流程,方便納稅人和扣繳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大大提高了辦稅效率。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告是對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進一步細化落實,也是稅務機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便民辦稅、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具體體現。公告的發布,使分期繳稅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對保障分期繳稅政策有效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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